長照專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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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護專業服務

ㄧ、服務對象
 

    1.年滿65歲的長輩

    2.55歲以上原住民

    3.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4.50歲以上之失智症者

    5.全齡失智症者

    6.符合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之收案對象


二、服務內容


由社會工作人員、醫師、職能治療人員、物理治療人員、護理人員、心理師、營養師等醫事人員,對個案及主要照顧者進行評估以了解其照護需求,進而擬定照護計畫及目標,藉由多種指導措施,提供復能照護、個別化服務計畫、營養照護、進食與吞嚥照護、困擾行為照護、臥床或長期活動受限照護、居家環境安全或無障礙空間規劃指導以及居家護理指導與諮詢等專業服務,期能提升個案的自主生活能力、維護安全並延緩失能程度;對於主要照顧者期能降低心理壓力、身體負荷並提升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