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服務
▍ 服務對象
實際居住於申請縣市,並經照管中心照顧管理專員或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評估有下列情形者:
-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 失能身心障礙者
- 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
▍ 服務項目
- 身體照顧服務:協助個人清潔沐浴、換穿衣服、協助進食、協助肢體關節運動、翻身拍背
- 家事服務:膳食準備、環境整理、洗補衣物
- 醫療服務:陪同就醫/復健、協助藥物使用
- 精神及簡易護理:陪同戶外散步/運動、陪同聊天、協助血壓/血糖測量、簡易傷口護理
- 文書服務:協助申請社會福利
▍ 收費標準(依衛服部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標準):
(1)居家服務
長照需要等級 | 給付額度(元) | 民眾負擔比率(%) | ||
低收 | 中低收 | 一般戶 | ||
第2級 | 10,020 | 0% | 5% | 16% |
第3級 | 15,460 | |||
第4級 | 18,580 | |||
第5級 | 24,100 | |||
第6級 | 28,070 | |||
第7級 | 32,090 | |||
第8級 | 36,180 |
(2)居家喘息
長照需要等級 | 給付額度(元) | 民眾負擔比率(%) | ||
低收 | 中低收 | 一般戶 | ||
第2-6級 | 32,340 | 0% | 5% | 16% |
第7-8級 | 48,510 |
▍ 常見Q&A
Q:居家服務是由誰來服務受照顧者?
A:由受訓合格的照顧服務員到家中協助分擔照顧工作。經勞委會職訓局或市府辦理90小時照服員訓練課程取得合格證書
或通過勞委員照顧服務專員技術服務檢定合格者。
Q:家中長輩以聘有外籍看護工,還可以申請政府的居家服務嗎?
A:不可以申請照顧服務,但可申請專業服務。
主要是因為家中已有聘僱外勞,其工作內容與居服員的照顧內容相似,因此不再服務提供的範圍內。
建議家中有聘僱外勞者並想使用長照服務,仍可請撥打1966請照顧專員至家中評估哦!
Q:使用政府補助居家服務之居家環境整理部分,可以居服員從事大掃除(如爬高、抬重物等)及清理同住人的衣物嗎?
A:不可以。居家服務核定居家環境整理,係考量服務對象自理能力有限無法整理,而同住人衣物及家中大掃除非服務對象所有
及起居範疇,所以不可以由居服員提供以上服務。
Q:使用政府補助居家服務可以指定照顧服務員條件(如說特定語言、身高、年齡及胖瘦)嗎?
A:居家服務在於提供失能長者及身心障礙者之身體照顧及家務協助,而語言、身高、年齡及胖瘦無關乎專業,當然不可列入為居家照顧服務員指定條件。